根據上級關于做好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為促進學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的有序開展,更好地發揮推免生工作在選拔拔尖創新人才、完善多元錄取機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質量中的作用,激勵學院本科生勤奮學習、勇于創新,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食品學院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基本原則 (一)全面衡量,擇優選拔原則。堅持以德為先,全面衡量,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推免生遴選的首要依據。 (二)自愿、自主、自選原則。堅持學生自愿申請原則。 (三)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確保推免生工作政策規定透明、信息程序公開、申訴渠道暢通。推免相關工作人員如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當年度申請推免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四)統籌安排,共同推進原則。推免生工作由教務處牽頭,學生處、科技處、研究生院等有關部門協同,各學院具體實施。 (五)組織機構及職責 1.學院推免生推薦工作小組由學院院長總負責。學院成立推免生推薦工作小組,由學院院長或書記任組長,分管副院長、副書記為副組長,教師代表、院團委書記、輔導員、科研秘書、本科學生秘書等為成員,負責學院推免生推薦工作的組織實施,重要事項須事先以書面或會議形式向院黨政聯席會匯報通過。如有崗位調整,相應人員自然更替。 (1)根據學校推免生工作實施辦法,結合本學院實際情況,在充分研究、集體決策的基礎上,制定本學院的推薦辦法,提供受理推免生工作的申訴渠道,并經院黨政聯席會討論通過,報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秘書處審核備案后組織實施。 (2)按時、準確地通過有效途徑向應屆本科畢業生公布學院的推薦辦法、工作安排等。 (3)負責本學院推薦工作辦法的制定、發布和咨詢,負責本學院申請學生的資格審核、成績排序、名單確定、公示等工作。 2.教務處提供申請推免生的平均學分績點、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成績、學校認定的A、B類賽事獲獎清單等,供學院審核使用。 3.根據學院需求,科技處指導學院對申請推免生的論文、發明專利等科研成果進行認定。 4.學生處、團委提供申請推免生的獎懲清單,供學院審核使用。 5.體育部對學院匯總的申請推免生體育競賽類項目左邊加分右邊情況進行審核。 6.武裝部提供已服滿兵役學生名單及其在部隊獎懲情況,供學院審核使用。 二、名額分配 (一)名額類型 推免生名額不區分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 我校推免生名額均可向本?;蚱渌芯可猩鷨挝煌扑]。 (二)名額分配方案 按學校下達我院的推免生名額進行分配,以我院各專業在籍應屆本科生人數(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為主要依據,兼顧考慮對高原學科、國家級特色專業和一流專業的扶持,具體名額分配如下:
三、申請條件 (一)基本要求 1.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 2.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政治立場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德才兼備。 3.身心健康,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4.有濃厚的學術研究興趣,有較強的科學精神、協作精神、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無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5.修完本專業1-6學期與專業教學計劃進度相應的課程,并取得規定的學分(必修及限選課無不及格)。由學校選派赴境內外高校交流學習的學生,如因外校最后一個學期的課程結束晚于我校推免審核時間,則以該生實際已修獲的成績計算。 6.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425分(含)以上(710分制)(或公共外語類選修日語的學生,需要達到日本語能力測試二級“簡稱N2”合格水平;選修韓語的學生,需要達到韓國語能力三級“簡稱TOPIK3”合格水平;選修法語的學生,需達到公共法語四級考試合格水平)。外語類專業學生非專業外語水平(二外)參照上述要求執行。 (二)特殊學術專長學生 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可以不受學院綜合排名限制(但占用學院推免名額),進行特殊選拔。以下條件均符合者可申請: 1.申請特殊選拔者必須經三名以上(含)本校相關學科(專業)教授聯名推薦。 2.修完本專業1-6學期與專業教學計劃進度相應的課程,取得規定的學分(由學校選派赴境內外高校交流學習的學生,如因外校最后一個學期的課程結束晚于我校推免審核時間,則考慮該生的實際成績),且前三學年平均學分績點不低于3.3。 3.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經學院審核,可參加“特殊學術專長生”推薦免試研究生申請: (1)獲得國家級學科競賽一等獎且排名第一。國家級學科競賽范圍只限于: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全國總決賽、“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全國決賽、“挑戰杯·創青春”全國大學生創業競賽全國決賽; (2)發表與專業相關的,第一署名單位為上海海洋大學的學術論文,且為中文卓越期刊或JCR一區,且排名第一。 學院成立專家審核小組(專家組成員原則上應具有相關學科副教授以上職稱,一般不少于5人),并組織特殊學術專長學生申請者在學院一定范圍進行公開專題報告及答辯,專家審核小組及每位成員都要給出明確審核鑒定意見并簽字存檔。答辯全程要錄音錄像,答辯結果要公開公示,未通過審核鑒定或答辯的學生不得推薦。 申請者的申報材料、教授聯名的推薦信、專題報告內容、答辯結論及其他相關材料,在學院逐級公示,無異議后,經學院推免生工作小組通過,并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審批后,報學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四、推薦工作程序 (一)啟動推薦工作。校級推薦辦法和分學院名額確定后,學院制定院級推薦工作辦法,并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秘書處審核,審核通過后由學院通過網站、易班等有效途徑向學生公布。同時研究生院負責將推薦辦法上報至推免服務系統。 (二)學生自愿申報。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應按時向本人所在學院提交申請,填寫《上海海洋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審核表》,并提交相應證明材料。 (三)學院審核推薦。推薦學院對申請學生的思想品德、成績、獎懲情況等進行審核。學院將審核無誤的學生按推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根據學院分配名額確定推免生名單和候補名單,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秘書處匯總。 (四)名單審定與公示。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名單后,學院將名單在推薦學院網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上級規定的時間。公示期結束,學院推免生名單需由推薦工作小組組長簽字并蓋學院公章,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秘書處存檔。 (五)推免生名單上傳。推免生名單確定后,由研究生院統一上傳至“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備案。 具體工作時間節點根據上級要求,由學院在啟動當年該工作時公布。 五、推薦成績計算辦法 推薦成績=本科(1-6學期)平均學分績點*0.75+左邊加分右邊績點*0.25; (一)成績計算說明 1.1-6學期平均學分績點、左邊加分右邊績點滿分均為4分。 2.左邊加分右邊績點計算,詳見“獲獎項目對應左邊加分右邊績點的計算方法”。 (二)獲獎項目對應左邊加分右邊績點的計算方法(獎項獲獎日期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只計算本科階段) 1.在國內外核心期刊上已公開發表與專業相關的,且第一署名單位為上海海洋大學的學術論文(只計算前兩位作者),每項最高計為2.4績點。發表人順序及績點計算見附表1。 2.獲得學校認定的A、B類賽事獎勵(計前5名,三等獎及以上),每項最高計為2.4績點。對不在學校認定清單內的賽事,由各學院根據賽事與專業相關度、含金量等進行評價,參考附表學院認定的C類賽事(計前5名,三等獎及以上,左邊加分右邊分值不超過B類賽事同級同等次分值),且非A、B類賽事左邊加分右邊總值不超過1.2。 以團隊獲得獎勵榮譽的,按照貢獻度依次計算績點,各成員績點分配比例見附表3。 3.獲得第一權利人為上海海洋大學,與專業相關的國內發明專利(只計算前兩位)的,每項最高計為2.4績點。發明人順序及績點計算見附表1。 4.已服滿兵役并在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的,計為2.4績點;被評為“四有優秀士兵”二次,計為1.8績點;被評為“四有優秀士兵”一次,計為1.4績點;已服滿兵役的學生參加推免,計為1.2績點。 5.參加市級及以上體育賽事獲獎,每項最高計為2.4績點。賽事類別及績點明細見附表4。 6.榮獲“校優秀學生標兵”“校優秀團員”“校優秀黨員”“校優秀學生干部”“校優秀團干部”“校優秀黨務工作者”榮譽稱號,每項計為0.3績點;榮獲“校社會工作積極分子”“校優秀學生”“校大學生藝術團優秀團員”稱號,每項計為0.2績點。 7.同一學年的同一獎項就高計算一次。 (三)左邊加分右邊范圍說明 1.獎勵表彰范圍包括:“校優秀學生標兵”“校優秀團員”“校社會工作積極分子”等,具體由學生處(團委)認定;體育競賽類項目,具體由體育部認定;學校認定的A、B類賽事清單由教務處提供(見附表5,每年將根據上海市發布的最新《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本市戶籍評分辦法》《市教委分類評價學生獲獎重點賽事清單》動態調整),認定依據為該賽事是否在獲獎當年的上級左邊加分右邊競賽清單中。 2.國內外核心期刊范圍:被SCI、SSCI或EI收錄的期刊;被中國科學院文獻情報中心編制的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CSCD)(含擴展庫)收錄的期刊或被南京大學編制的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含擴展庫)收錄的期刊。 六、申訴渠道 學生對推免生工作過程有異議或舉報的,可向學院公布的受理申訴負責部門反映。 學院聯系人:包老師,辦公室辦公地點:食品學院B131室,聯系電話:021-,電子信箱:。 七、附則 (一)推免到我校的研究生,可優先入選“國際組織人才培養創新實踐”等項目,以提升學生國際公務員素養、批判思維能力以及領導力、組織力和執行力。 (二)推免生有關限定條件 1.對在申請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學生,一經發現,即取消推免生資格,對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和學籍,由學校按學生管理規定進行相應處理。 2.推免生名單確定并上傳至全國推免生管理系統后,不得更改。若獲得推薦資格的學生,經網上報名、推免生復試后未被任何研究生招生單位接收,則推免生資格作廢。 3.擬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就業中的政府項目和享受其它就業政策,不得辦理出國證明。 本辦法自2019級學生開始執行。此前學院印發的有關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的文件,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本辦法由食品學院負責解釋。 如教育部有新政策,以新政策為準。 八、申報辦法 學生自愿申報。 線上提交(9月15日12點前):申請者根據學校及推薦學院公布的推免生工作的具體實施辦法,參考附件1:2023食品學院推免申請(姓名+專業)的格式來填寫附件2:《2023年本科推薦名單匯總表》,并將相關論文(雜志封皮、目錄、原文及圖書館檢索證明)、1-6學期電子成績單pdf版、專利、獲獎證書等證明材料以圖片或截圖方式重命名后放置于文件夾內,提交至,為防止郵箱屏蔽申報材料,發送完畢后請點擊進行登記,未登記導致提交材料遺漏的后果自負(注:1.圖片需要確保清晰度;2.獲獎證明等須顯示準確的時間;3.暫時無法提供的證明待開學報到后提交,需寫說明承諾并簽名截圖同樣作為左邊加分右邊證明;4.圖片僅提交左邊加分右邊項,其他不能左邊加分右邊的證書請勿提交。) 線下提交(時間待定)填寫附件3:學生申請推薦表(2022年),與成績單(事務中心一樓教務處蓋章成績單)、相關論文(雜志封皮、目錄、原文復印及圖書館檢索證明)、專利、獲獎證書等證明材料復印件提交。 九、時間安排 9月15日12:00材料提交截止; 9月16-18日學院審核; 9月19日學院確定推免生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并報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秘書處。郵件申請請發送該文件夾-附件1:2023食品學院推免申請(姓名+專業簡稱).zip
附件2:《2023年本科推薦名單匯總表》.xlsx
附件3:學生申請推薦表(2023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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